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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活性炭吸附装置,是治理VOCs(挥发性有机物)的设备。为有效应对夏季臭氧污染,进一步提升企业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能效,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切实削减VOCs排放量,按照《关于加快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淘汰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文峰分局积极行动,全面部署夏季涉VOCs企业活性炭更换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文峰分局对辖区内涉VOCs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使用活性炭吸附工艺企业的数量、分布及运行情况,建立完善的企业清单和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组织培训会议、上门指导等多种方式,向企业宣传VOCs治理的重要性以及活性炭更换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强调企业应选用优质活性炭,颗粒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800mg/g,并根据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设计方案确定更换周期,原则上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同时要规范处置废活性炭,建立完善的运维台账。
在严格监管的同时,注重对企业的帮扶指导。文峰分局工作人员深入企业,针对活性炭更换及VOCs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帮助企业优化治理工艺,提升污染治理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治理技术和设备,提高VOCs治理效率,实现绿色发展。
截至目前,辖区企业已基本完成新一轮活性炭更换工作。下一步,文峰分局将持续加强夏季VOCs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和帮扶指导力度,为打赢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