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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525-2002 农业酒类用活性炭是我国针对农业酒类生产中使用的活性炭制定的行业标准,旨在规范活性炭的质量要求,确保其在酒类生产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
适用于农业酒类(如果酒、米酒等)生产过程中用于脱色、除杂、净化的活性炭。
不适用于工业酒精或其他非农业酒类用活性炭。
根据原料和制备工艺,活性炭可分为木质活性炭、煤质活性炭和其他原料活性炭。
根据用途,可分为脱色用活性炭和净化用活性炭。
物理性能:
粒度:符合规定范围,确保吸附效率和过滤性能。
强度:具有一定机械强度,避免使用过程中破碎。
水分含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通常≤10%。
化学性能:
pH值:接近中性(6.0-8.0),避免对酒类品质产生影响。
灰分含量:≤5%,确保活性炭的纯净度。
重金属含量:严格控制铅、砷、镉等有害物质,确保食品安全。
吸附性能:
碘吸附值:衡量活性炭吸附能力的重要指标,通常≥800 mg/g。
亚甲基蓝吸附值:用于评估脱色能力,通常≥120 mg/g。
粒度、强度、水分、pH值、灰分、重金属含量等指标需采用标准方法检测。
吸附性能(碘吸附值、亚甲基蓝吸附值)需通过专业仪器测定。
活性炭应采用防潮、防污染的包装材料,避免受潮或污染。
储存于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使用前需进行预处理(如清洗、活化),确保活性炭的吸附性能。
使用过程中需控制添加量,避免过度吸附影响酒类风味。
NY/T 525-2002 为农业酒类用活性炭的质量控制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规范,通过严格的物理、化学和吸附性能要求,确保活性炭在酒类生产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农业酒类品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